疑問:江蘇對于審計師考試的各項考務工作安排是什么?
  回答: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舉行,報名時間約為4月上旬。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由審計署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審計署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考試命題,實施考試工作,統(tǒng)一規(guī)劃并組織或授權組織培訓等工作。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審計署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制度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shù)貙徲嫴块T和人事部門共同負責,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xié)商確定。
  寄語:有些事情無法控制,首先要控制是我們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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