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師查賬技巧之四:隱瞞收入,搞“小金庫”的查賬技巧
  這種手段是近年來才有的,而且較為普遍。這種情況往往是公私交融,以公家名義達到營私之目的。有些“小金庫”名義上是為集體,而實際上是為隱形私利服務(wù)。“小金庫”的存在,給貪污受賄違紀(jì)活動大開了方便之門。對這類案件,往往是難查,不好認(rèn)定,時常以不正之風(fēng)為借口,以退代罰。對這種案件的查法:
  一是審查支出單位的賬目與收入單位的賬目相對照、擠差額,看是否入賬。
  二是審查單位設(shè)立的賬薄與科目是否合法。
  三是支出賬與庫存賬對照,看是否存在差額,有差額的是否入賬。
  四是收貨單位的支出賬與發(fā)貨單位的收入賬相對照,看有無差額,以便從中發(fā)現(xiàn)賬外資金。
  五是查銷售物品或門類繁多的各種扣款、罰沒款、集體存款利息以及合理的回扣是否入賬。
  六是查“小金庫”是否建賬和有記載,賬薄與庫存相對照,看使用渠道是否合理。
  七是查“小金庫”與賬外資金的實際支配權(quán),看是否個人支配,以及是否存入銀行個人從中貪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