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號,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關于撤銷張某注冊會計師證書一事作出決定,由于張某在酒后駕車,被交警支隊查獲,判處拘役。這一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與《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財政部第25號令)的規(guī)定,由所在地省級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
  說的簡潔明了一點就是:張某呢,由于酒駕被拘役了,不僅如此呢,還被吊銷了注冊會計師證書。辛苦了幾年考出來的證書呢,因為酒駕,沒了!
  酒駕為什么會被吊銷會計資格證書呢?這不是八桿子都打不著的事情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與《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財政部第25號令)的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受刑事處罰,由所在地省級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依法被撤銷注冊,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由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注銷注冊。
  原來啊,是這樣的,張某酒駕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拘役是啥,拘役啊,是屬于刑事處罰的范圍,這不就出來了,被判處刑事處罰的就要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看看,喝了點小酒,這不僅被拘役了,這證書也丟了!
  注冊會計師證書作為財會界含金量極高的證書之一,看來地位確實不可小覷,那究竟什么情況下,還會一不小心就把證書給整沒了呢?
  1.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刑事處罰的(刑事處罰包括主刑與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chǎn))
  3.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yè)管理或者其他經(jīng)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的。
  4.自行停止執(zhí)行注冊會計師業(yè)務滿一年的。
  只要你符合其中一項情形,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就有權吊銷你的資格證書,當然被撤銷人要是存在異議的話,可以自接到撤銷注冊、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復議。
  注冊會計師證書被吊銷之后呢?是否還可以取得呢?難道一次被吊銷,終身不得拿回來了,話說回來人生在世,誰還不犯點錯呢?不過,有些錯真犯不得!
  被撤銷之后呢,是可以重新申請注冊的,但是呢,必須符合第九條與第十條的規(guī)定。如下:
  第九條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合格,并從事審計業(yè)務工作2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申請注冊。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請的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不予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3.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yè)管理或者其他經(jīng)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4.受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5.國務院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不予注冊的情形的。
  如果你沒有符合第九條與第十條,不好意思,你還是不能重新拿到注會的證書。像上述張先生的案例,必須在他拘役執(zhí)行完畢之后的5年之后才可以重新申請。這個過程還是非常麻煩的,所以啊,各位拿到證書的朋友們,要注意了!
  現(xiàn)在已經(jīng)是接近年關了,一年到頭來也就這幾天可以跟朋友們喝喝小酒,但是高頓CPA還是慎重的提醒各位,生命誠可貴,證書來不易,可以喝酒,但是千萬不要酒駕?。榱俗约?,為了他人,為了我們的公共交通秩序,做一個遵規(guī)守法的注會人!
  張先生的教訓也給正在備考注會的考生上了一節(jié)課,高頓CPA祝愿2018年的考生能夠早日拿到證書,切記,張先生的案例,一定要遵規(guī)守法,做守法好公民!  >>>試聽高頓CPA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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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因為酒駕被撤銷資格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