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反擔保怎么理解?
你可能聽說過抵押,也可能聽說的擔保和反擔保,但是抵押反擔保你還真不一定聽過。今天大家花一分鐘來看下這篇,讓你對抵押反擔保有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解。
對于反擔保抵押的問題,登記業(yè)內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主債權合同為借貸合同,權利人應該為貸款人,而不是保證人。第二種觀點則認為在反擔保關系中,主債權合同應為保證合同,因此權利人應該為保證人。筆者贊成第二種觀點。
 
抵押反擔保
反擔保抵押的抵押率是怎么計算的?
1.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現值的確認以取得土地實際支付的金額為計算依據,抵押率最高不得超過70%;
2.以房產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共同抵押的,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方式的,抵押率不超過70%,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劃撥方式的,抵押率不超過50%;
3.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產為抵押的,抵押率不超過50%,以個人商用房和非城區(qū)或非主要鎮(zhèn)區(qū)的個人住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過60%;
4.在建工程抵押率不超過50%;
5.通用機器設備的抵押率不超過30%;
6.汽車、船舶、民航等運輸設備抵押的,一手消費類抵押率不超過60%,一手營運類和二手消費類抵押率不超過50%,二手營運類抵押率不超過40%;
7.用材林、薪炭林、經濟林與林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的,抵押率不超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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