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學是教育部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部區(qū)合建”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建設高校、國家西部大開發(fā)重點建設高校。根據一志愿擬錄取分數區(qū)間及錄取率不難看出,報考該校會計專碩對于分數的要求較低,建議計劃報考該校會計專碩的同學目標分數應定在220分以上,就能有較大的把握考取該校會計專碩。
新疆大學(商學院)
一、招生專業(yè)目錄
專業(yè) 研究方向 擬招生人數 考試科目
125300
會計
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359 ①199 管理類綜合能力
②204 英語 (二)
二、初試參考書
199管理類綜合能力為全國統(tǒng)考科目,考試大綱、考試題型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三、學院復試細則
(一)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質與能力、外語水平、心理健康等。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yè)本科段主干課程。
(二)錄取細則
1.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加試的兩門課程均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總成績
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兒蛷驮嚦煽冋急葯嘀睾缶C合所得。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總分成績+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40%)。其中,X為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我院按照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考生(任何一門)不合格者不予錄?。幌硎苌贁得褡逭疹櫿邭v屆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錄??;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國家招生錄取規(guī)定的不予錄取;不符合招生學院錄取規(guī)則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非全日制考生錄取類別須為定向就業(yè)。
符合擬錄取條件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依據生源地招生計劃順序錄取。生源不足的生源地,余額招生計劃可用于其他生源地;生源充足的生源地按招生計劃以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按招生計劃以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四、擬錄取
1、22屆復試分數線及招生人數(不含特殊計劃)
專業(yè) 復試分數線 一志愿錄 取人數 一志愿錄取最高分/ 最低分 調劑人數 調劑最高分/最低分
會計 212 (45/90) 346 257/212 0 /
注:新疆少民計劃復試分數線194(30/45);甘肅、青海、寧夏、兵團少民計劃151(30/45)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與國家線B類考生分數要求一致
2、歷年復試分數線
專業(yè) 2021 2020
會計 185 165
五、一志愿擬錄取分數區(qū)間及錄取率
分數段 復試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250 2 2 100%
240-249 10 10 100%
230-239 46 46 100%
220-229 139 139 100%
212-219 246 147 60%

特殊計劃 復試人數 錄取人數 最高分/最低分
少干計劃 5 5 202/158
退役士兵計劃 5 5 197/187
六、報錄比
院校不提供報錄比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