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組織財政收入的原則
  一、從發(fā)展經濟入手,增加財政收入原則
  二、利益兼顧原則
  1、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之間的物質利益
  2、兼顧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
  三、合理負擔原則
  所謂合理負擔原則,就是指在組織財政收入時,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要與其負擔能力相適應,要堅持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橫向公平是指具有相同納稅能力的人應當繳納相同的稅收;縱向公平是指具有不同納稅能力的人應當繳納不同的稅收。對企業(yè)的稅收還應保證機會均等。所謂機會均等是指基于公平競爭的原則,通過稅收杠桿的作用,力求改善不平等的競爭環(huán)境,鼓勵企業(yè)在同一起跑線上開展競爭,以達到社會經濟有序發(fā)展的目標。
  四、公平與效率兼顧原則
  指政府在組織財政收入時不僅要講求公平,同時還必須講求效率。效率兩層含義:一是征稅過程本身的效率;二是指征稅對經濟運行效率的影響,即有效發(fā)揮稅收的經濟調節(ji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