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經濟師2014年報名時間
  高頓網校友情提醒各位考生們:
  據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關于做好2014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獲悉,河北經濟師2014年報名時間為6月23日-7月17日。
 
  一、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6月23日至7月17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業(yè)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zg.cpta.com.cn)或 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 考試 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2014年起,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30日17時30分。
  2014年起,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不再設立省直考區(qū),駐石家莊市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時,“地市”選擇石家莊,報考資格審核和考試用書征訂到石家莊市人事考試局辦理(地址:石家莊市槐安西路48號)。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按照屬地原則和各市規(guī)定時間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各市考試機構不再進行現場收費,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由于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只有在各市考試機構完成對該報考人員后臺資格確認工作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因此,各市務必于7月24日前完成現場資格審查工作和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后臺資格確認工作,具體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各市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網上報名開通時通過報名平臺予以公布。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后由各市考試機構當場明確告知其網上繳費時間。網上繳費完成后,請報考人員務必重新登錄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tài)”。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16-5。
  各市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有關材料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由于時間緊,各市在考試用書征訂時間安排上不必與報名時間一致。請各市于6月下旬向部出版集團直接征訂考試用書,上報考試用書征訂單(附件2)。
  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省局將報名數據信息及時反饋各市,用于試卷預訂、準考證打印等考務管理工作。試卷預訂采用GPTMIS系統(tǒng),試卷預訂單由系統(tǒng)自動生成。各市在收到報名數據后,及時打印試卷預訂單、填寫相關信息并加蓋公章,同時將生成的試卷預訂信息一并于8月22日前上報我局職稱考試處;9月26日前上報GPTMIS考試數據庫和考場資源表(附件3)。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fā)。自10月20-29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考試結束后,合格人員報名表1份及相關證件復印件1份報我局職稱考試處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后,由省級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處理。
 
  二、凡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各市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市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qū)”信息項,防止考生誤填誤報。
 
  三、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商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埵褂茫詡淇忌魅?,考后收回。
  監(jiān)考人員在開考前應提示應試人員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并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如未填或錯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此要求務必在開考前向考生公示)。
 
  高頓網校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能在2014年的經濟師考試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