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權責發(fā)生制

 
  收入的歸屬期:
 
  按照收款的權力來確定,不管款項是否收到。
 
  例如:10月的銷售款
 
  10月收到9月收到或11月收到
 
  10月份的銷售款,如果是在10月份收到,那么在10月份確認收入。
 
  10月份的銷售款,不管是在9月份收到還是在11月份收到,都是在10月份確認收入。
 
  費用的歸屬期:
 
  按照付款的責任來確定,不管款項是否支付。
 
  例如:4月的房租
 
  4月支付3月支付或5月支付
 
  4月份的房租,如果是在4月份支付,那么在4月份確認為費用。
 
  4月份的房租,不管是在3月份支付還是在5月份支付,都是在4月份確認為費用。
 
  權責發(fā)生制,也稱應計制或應收應付制,是指收入、費用的確認應當以收入和費用的實際發(fā)生作為確認的標準,合理確認當期損益的一種會計基礎。
 
  在我國,企業(yè)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fā)生制。
 
  凡屬于本期已經(jīng)實現(xiàn)的收入和已經(jīng)發(fā)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無論款項是否收付,均應作為當期的收入與費用;
 
  凡不屬于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jīng)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與費用。
 
  結論:
 
  本期支付不一定是本期的費用;
 
  屬于本期的費用,可能已付,也可能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