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財政部《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財政部關(guān)于印發(fā)新版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財會[2013]9號)和《吉林省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吉財會[2013]382號)有關(guān)換發(fā)證書的規(guī)定,我省擬對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予以換發(fā)。
鑒于換證人員較多的實際情況,延邊州財政局擬采取分批換證辦法。具體事項如下:
一、 持證人申請
凡是持有發(fā)證時間為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會計人員,必須在2014年11月20日前,登錄“吉林省會計網(wǎng)”,點擊“證書申請”——“證書換發(fā)申請”按鈕,輸入身份證號后,修改并打印出《吉林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申請表》,本人簽字,同時攜帶身份證原件、舊版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到延邊州財政局換領(lǐng)新證。
申請頁面中,會計人員可對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工作單位等一般個人信息進行修改,重要個人信息則無法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還應提交《吉林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信息變更申請表》及變更信息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由管理人員予以變更。
會計人員必須已完成信息采集才可進行換證,對未采集人員或采集未審核人員,網(wǎng)頁上會給與提示。
二、 換證批次安排
需換證人員,其證書“發(fā)證機關(guān)”是延邊州財政局的,請按照以下批次安排前去換證?! ?/div>
第一批
1月份出生者
2014年5月19日--5月31日工作日內(nèi)
第二批
2月份出生者
2014年6月3日--6月16日工作日內(nèi)
第三批
3月份出生者
2014年6月17日--6月30日工作日內(nèi)
第四批
4月份出生者
2014年7月1日--7月15日工作日內(nèi)
第五批
5月份出生者
2014年7月16日--7月31日工作日內(nèi)
第六批
6月份出生者
2014年8月1日--8月15日工作日內(nèi)
第七批
7月份出生者
2014年8月16日--8月29日工作日內(nèi)
第八批
8月份出生者
2014年9月1日--9月15日工作日內(nèi)
第九批
9月份出生者
2014年9月16日--8月30日工作日內(nèi)
第十批
10月份出生者
2014年10月8日--10月20日工作日內(nèi)
第十一批
11月份出生者
2014年10月21日--10月31日工作日內(nèi)
第十二批
12月份出生者
2014年11月3日--11月20日工作日內(nèi)
三、換證地點
延吉市延龍路(鐵南)608號延邊州財政局會計處308室。
延邊州財政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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