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會考試《審計》高頻考點:具體審計計劃。
本考點屬于《審計》第二章審計計劃第二節(jié)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的內(nèi)容。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點撥:本考點2011年考過簡答題和綜合題。
【內(nèi)容導航】:
(一)具體審計計劃的目的
(二)具體審計計劃的內(nèi)容
【高頻考點】:具體審計計劃
(一)制定具體審計計劃的目的
1.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2.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zhì)、時間安排和范圍。
【提示】具體審計計劃中討論的審計證據(jù)、審計風險、審計程序等概念,均針對認定層次。
(二)具體審計計劃的內(nèi)容
1.為了充分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計劃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P123)的性質(zhì)、時間安排和范圍;
2.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計劃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P164)的性質(zhì)、時間安排和范圍,即控制測試和實質(zhì)性程序;
3.對財務報表項目之外的特殊事項(教材第13-17章)實施的其他審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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