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審計工作底稿
知識點:審計底稿中對特定項目或事項記錄的識別特征
識別特征,是指被測試的項目或事項表現(xiàn)出的征象或標志。對某一個具體項目或事項而言,其識別特征通常具有“惟一性”,這種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員根據(jù)識別特征在總體中識別該項目或事項并重新執(zhí)行該測試。
1.如在對被審計單位生成的訂購單進行細節(jié)測試時,注冊會計師可以以訂購單的日期或編號作為測試訂購單的識別特征。
2.對于需要選取或復核既定總體內一定金額以上的所有項目的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可能會以實施審計程序的范圍作為識別特征。
3.對于需要系統(tǒng)化抽樣的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可能會通過記錄樣本的來源、抽樣的起點及抽樣間隔來識別已選取的樣本。
4.對于需要詢問被審計單位中特定人員的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可能會以詢問的時間、被詢問人的姓名及職位作為識別特征。
5.對于觀察程序,注冊會計師可以以觀察的對象或觀察過程、相關被觀察人員及其各自的責任、觀察的地點和時間作為識別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