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與負稅人是兩個既相聯(lián)系又相區(qū)別的概念。
  1、納稅人是指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而負稅人是最終的單位和個人。
  2、納稅人不一定是稅款的實際承擔者,即納稅人不一定就是負稅人。當納稅人所繳的稅款是由自己負擔時,納稅人與負稅人是一致的。當納稅人通過一定的途徑將稅款轉嫁給他人負擔時,納稅人就不是負稅人。
  在我國現有稅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不一定每個公民都是直接的納稅人,但人人都是商品和勞務的消費者,因而都是實際的負稅人,都為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