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介紹的是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中的應納稅額的計算的概述。
應納稅額的計算名片: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余增長應納稅額計算的準確與否關系到增值稅負擔是否合理,因此,增值稅諸要素的規(guī)范化最終應體現(xiàn)為稅款計算的合理、準確、簡明。
1.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公式

三種計稅方法

適用范圍

計稅公式

從價定率計稅

除以下列舉項目之外的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定額計稅

成品油稅目和甲類、乙類啤酒、黃酒

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

復合計稅

甲類、乙類卷煙和白酒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

2.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1)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的,按納稅人生產(chǎn)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2)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①從價定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比例稅率)
=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②復合計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chǎn)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chǎn)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提示:從價定率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推理過程:
(1)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2)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3)組成計稅價格×(1-消費稅稅率)=成本+利潤
(4)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l-消費稅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