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配明細科目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股利、盈余公積轉入、未分配利潤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一、利潤分配會計分錄:
計算所得稅費用: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將所得稅費用結轉入“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把所得稅扣除,得到凈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年度終了,企業(yè)還應將“本年利潤”科目的本年累計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中。
借或貸:本年利潤
貸或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分配股利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
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二、利潤分配的順序概括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企業(yè)當年實現(xiàn)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并,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shù)(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后續(xù)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shù)(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后續(xù)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任意盈余公積金計提標準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yè)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guī)定發(fā)放的利潤退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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