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的售價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債券本金與利息按市場利率折算的現值;另一個是轉換權的價值。轉換權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當股價上漲時,債權人可按原定轉換比率轉換成股票,從而獲得股票增值的惠益。
一、可轉換債券的主要優(yōu)勢是什么?
由于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后,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lián)動,當股票的價格高于轉券的換股價格后,由于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lián)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于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于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并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wěn)健。
二、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價值:
可轉換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對投資者來說是"有本金保證的股票??赊D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強大的市場吸引力,其有利之處在于:
1.可轉換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
可轉換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后,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yōu)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2.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3.可轉換債券比股票有優(yōu)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債券屬于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債券之后,同可轉換優(yōu)先股,優(yōu)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優(yōu)先清償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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