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報名要求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說明:高中學歷認定政策: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yè)中專和技工學校的合格畢業(yè)生取得的學歷,等同于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學歷。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nèi)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三、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qū)W位證書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