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應(yīng)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增值額為納稅人轉(zhuǎn)讓房地產(chǎn)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計算增值額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quán)所支付的金額,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新建房及配套設(shè)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zhuǎn)讓房地產(chǎn)有關(guān)的稅金,財政部規(guī)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增值稅計算方法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jìn)稅率,
1,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shù)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