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考試申請
  如果需要取消其考試申請,學員必須在考試那一周之前的星期五前向考試管理小組以書面方式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有關申請。
  協(xié)會在扣除一定的管理費后退回學員剩余考試報名費。
  如果是由于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無法參加考試,學員可以在28天內要求退還考試費用,但必須同時提供相應的證據(jù)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