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中級會計實務》:會計主體
(一)會計主體的概念及界定
1.會計主體是企業(y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
比如:蘋果公司的會計所要描述的資金運動是蘋果公司這個空間范圍內的資金運動,而且是站在蘋果公司的角度進行反映和描述的,則蘋果公司就是會計主體。
2.一般來說,只要是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都可成為會計主體。
比如:一個經濟上獨立核算的車間可以確認為一個會計主體,設置會計核算體系描述屬于該空間范圍的資金運動。除此之外,可成為會計主體的經濟組織還包括:企業(yè)、企業(yè)集團(即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組成的企業(yè)聯(lián)合體)、事業(yè)單位等。
(二)會計主體與法人的區(qū)別法人是一種享有民事主體資格的組織,法律賦予它等同于自然人一樣的人格,以便于其獨立地行使權力并承擔自身的義務。
成為一個法人首先在經濟上是獨立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法人肯定是會計主體,但僅僅獨立核算是無法足以支撐其成為法人資格的,所以,法人一定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人。
比如:企業(yè)集團、企業(yè)獨立核算的車間均是會計主體而非法人。
(三)會計主體假設的內涵簡言之,就是會計應當僅為特定的會計主體服務。
會計主體假設要求企業(yè)應當對其本身發(fā)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反映企業(yè)本身從事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明確界定會計主體是開展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四)會計主體假設的目的
1.劃定會計所要處理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的范圍;
2.將會計主體的交易或事項與會計主體所有者的交易或事項以及其他會計主體的交易或事項區(qū)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