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共同經營的判斷
共同經營,是指合營方享有該安排相關資產且承擔該安排相關負債的合營安排。合營企業(yè),是指合營方僅對該安排的凈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
當合營安排未通過單獨主體達成時,該合營安排為共同經營。
如果合營安排通過單獨主體達成,該合營安排可能是共同經營也可能是合營企業(yè)。
通過單獨主體達成的合營安排,通常應當劃分為合營企業(yè)。但有確鑿證據表明滿足下列任一條件并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營安排應當劃分為共同經營:
(一)合營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營方對該安排中的相關資產和負債分別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二)合營安排的合同條款約定,合營方對該安排中的相關資產和負債分別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