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政府采購程序
政府采購需遵循的一般程序包括: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部門在編制下一財政年度部門預算時,應當將該財政年度政府采購的項目及資金預算列出,報本級財政部門匯總。采取適當方式完成采購后,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采購文件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此外,《政府采購法》針對不同的采購方式也規(guī)定了相應的程序要求。
(一)招標采購的程序要求
實行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太件截止之曰止,不得少于20日。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3家以上的供應商,并向其發(fā)出投標邀請書。在招標采購中,出現(xiàn)下列情垠之一的,應予廢標:符合專業(yè)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3 家的;出現(xiàn)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事故,采購任務取消的。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政府有關部門批準。
(二)競爭性談判的程序要求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3人以上的單數(shù)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shù)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2/3。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nèi)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進行最后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供應商。
(三)詢價的程序要求
采取詢價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①成立詢價小組;②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③詢價;④確定成交供應商。
(四)有關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五)評審結束程序
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評審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
(六)中標、成交結果的拘束力及履約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