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知識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規(guī)定
1.股東資格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法人。
(2)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禁止其設立多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而且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解釋】一個法人可以投資設立多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法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組織機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法律規(guī)定的股東會職權由股東行使,當股東行使相應職權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3.法人人格否認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