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解讀:資產減值準備轉回

  一般流動資產的減值準備可以轉回,而一般非流動資產的減值損失計提后不得轉回。
  一、存貨減值:可以轉回,如果已經計提減值的產品已經銷售,要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
  二、固定資產:不可以轉回。
  三、無形資產:不可以轉回。
  四、投資性房地產:1、成本計量不可以轉回。2、公允價值計量不計提減值。
  五、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減值。
  2、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轉回。
  3、應收賬款和貸款可以轉回。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轉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投資不是通過損益轉回)
  六、長期股權投資:不可以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