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解析:遞延所得稅的理解

  【原題內(nèi)容】
  甲上市公司于2012年12月建造完工的辦公樓作為投資性房地產(chǎn)對外出租,該辦公樓的原價為3000萬元(同建造完工時公允價值),至2014年1月1日,已提折舊240萬元,已提減值準備100萬元。2014年1月1日,甲公司決定采用公允價值對出租的辦公樓進行后續(xù)計量。該辦公樓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2800萬元,2013年12月31日之前該投資性房地產(chǎn)的公允價值無法合理確定,該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所得稅稅率為25%,采用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核算。
  按照稅法規(guī)定,該投資性房地產(chǎn)作為固定資產(chǎn)處理,凈殘值為0,采用直線法按照20年計提折舊。甲公司改變投資性房地產(chǎn)計量模式時對留存收益的影響額為(  )萬元。
  A、140
  B、105
  C、175
  D、0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相關分錄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  2800
  投資性房地產(chǎn)累計折舊   240
  投資性房地產(chǎn)減值準備   100
  貸:投資性房地產(chǎn)       3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25
  遞延所得稅負債      10
  盈余公積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