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涉及少量貨幣性資產的交換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通常以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的比例低于25%作為參考。支付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或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支付的貨幣性資產之和)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的,視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高于25%(含25%)的,則視為用貨幣性資產取得非貨幣性資產。
 
  即:認定涉及少量貨幣性資產的交換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通常以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的比例低于25%作為參考。若補價÷整個資產交換金額<25% ,則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若補價÷整個資產交換金額≥25%的,視為以貨幣性資產取得非貨幣性資產,適用其他相關準則。
  【提示】整個資產交換金額即為在整個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5的公允價值
。
  【例題2·多選題】下列項目中,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有( )。
  A.以公允價值50萬元的原材料換取一項設備
  B.以公允價值100萬元的長期股權投資換取專利權
  C.以公允價值100萬元的專利換取長期股權投資,同時收到25萬元的補價
  D.以公允價值100萬元的生產設備換取一批公允價值為90萬元存貨,同時收到11.7萬元的補價,存貨和生產設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
  【答案】ABD
  【解析】25÷100=25%,選項C不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選項D中與公允價值相關的補價為10萬元,*5公允價值為100萬元,選項D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