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限制在經(jīng)濟法中是什么?
  
  今天要為大家分享的是經(jīng)濟法中一個比較難懂的知識點,就是訴訟時效限制的一些習題解析等等。
  

  一、訴訟時效限制在經(jīng)濟法中是什么?
  
  訴訟時效的適用對象
  
  1.適用: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不適用物權請求權。
  
  2.不適用: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fā)行的企業(yè)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于投資關系產(chǎn)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訴訟時效的中斷
  
  1.概念: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jīng)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主觀情形,主動干預的狀態(tài),清零。
  
  2.中斷的事由及效力
  
 ?。?)事由
  
  權利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向義務人提出請求履行義務的要求;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義務(方式有: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
  
  二、訴訟時效限制例題分析1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但權利人的實體權利并不消滅,債務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訴訟時效。題目的表述是正確的。
  
  【該題針對“訴訟時效”知識點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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