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2.完成同等學力申碩課程研修班的課程學習,修滿規(guī)定的學分,考試合格(簡稱“???rdquo;)。
3.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及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簡稱“國考”)。
4.資格審查合格后,申請人必須在四年內(資審通過之日起算)通過“???rdquo;與“國考”,并在通過全部考試后的一年內提交碩士學位論文,在半年內完成論文答辯并通過。
二、培養(yǎng)方式
1.集中面授研修:采取集中面授,專家講座、專題、研修等形式開展培養(yǎng);
2.運用現(xiàn)代教育科技技術,線上教學與線下教學相結合、面授與遠程授課相配合。包括現(xiàn)場面授、網(wǎng)上直播、網(wǎng)上視頻課、專題講座、實操實訓、調研考察等。
三、報名材料
1.身份證、學位證、畢業(yè)證掃描件
2.報名表一式兩份
3.英語四六級證書掃描件
4.學士學位認證報告(學位網(wǎng)認證)
5.學歷電子備案表(學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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