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人民武裝部面向社會招聘機關工作人員,現場報名時間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超出規(guī)定時間不接受報名。下面是招聘公告的內容。
2024年張家港市人民武裝部公開招聘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人民武裝部面向社會開展機關工作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①參謀、干事: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間出生);
②助理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間出生);
③廚師:年齡在35周歲以上,4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2月19日至1988年2月19日期間出生)。
4.戶籍不限。
5.學歷指在報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證,軍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隊院校學歷)。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參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8)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本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超出規(guī)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張家港市人武部機關樓二樓政治工作科(長安南路156號),咨詢電話84661625。
3.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張家港市人民武裝部公開招聘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除簽字外,其他信息在電腦上填寫后打印;
(2)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和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學信網證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3)高等教育各學段及參加工作以來的各類獎勵證書、資格證書、工作實績等證明材料。
(4)近期紅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
4.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隱瞞報考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5.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
(二)綜合能力素質評價
評價依據考生報送的證書材料,從獲得獎勵榮譽、技能等級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綜合打分。評價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招聘計劃數不高于1:8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比例),不足確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三)面試考試
面試視情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設75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組織加試。
面試結束后在張家港市人才網上公布成績、排名及進入體檢情況,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四)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軍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面試結束后由市人武部集中組織體檢,不收取體檢費用,在指定三級醫(yī)院進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市人武部提出。復檢將在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政審)
1.由市人武部組織考察組,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疾欤ㄕ彛藴蕝⒄哲婈犛嘘P規(guī)定執(zhí)行。
2.考察(政審)期間,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3.面試后,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示和錄用
1.公示。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市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錄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武部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合同及待遇
1.錄用人員須按《錄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與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張家港市人民武裝部工作。如與其他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聘用后無故放棄的人員,列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2.錄用人員相關待遇原則上參照軍地有關標準執(zhí)行,具體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特設置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84661620。
七、本《公告》由張家港市人民武裝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84661620。
張家港市人民武裝部
2024年2月19日
原文標題:2024年張家港市人民武裝部公開招聘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zjgrc.com/news?id=2dpROme%2BHmKZ%2FWKYzurT44B48XCNX%2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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