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軍民融合辦關于2023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軍民融合辦2023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安排,現(xiàn)將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
本次公開招聘所有崗位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0分。
二、資格復審方式和時間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采取線下審核方式進行,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附件1)須按如下安排參加資格復審:
時間: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9:30—12:00、14:30—15:30;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軍民融合辦7樓會議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金橋開發(fā)區(qū)烏海東街1號院2號樓)。
三、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2,含照片)各一式兩份,需本人簽字;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2份;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份(有效期內),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5.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參照附件3),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6.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以及服務項目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本人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7.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或者相關佐證材料;
8.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4)、《面試語種確認書》(附件5);
9.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表》中明確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夠佐證本人報考資格的材料。
四、有關要求
1.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攜帶所有資格復審材料,于規(guī)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2.報考人員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提供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影響聘用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3.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在收到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后,應及時將資格復審意見反饋至報考人員,其中需報考人員補充材料的,將一次性告知補充材料的類別、數量和要求;確定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說明原因;確定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通過的,將明確告知報考人員。
4.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及資格復審的結果,由招聘單位留存?zhèn)洳?。在資格復審過程中有疑問的,請在工作日期間聯(lián)系招聘單位。
五、注意事項
1.在資格復審期間,報考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若出現(xiàn)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取得聯(lián)系,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忌?lián)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在工作日及時聯(lián)系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軍民融合辦。
2.對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報考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以《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軍民融合辦2023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為準),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軍民融合辦2023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要求執(zhí)行。
六、聯(lián)系電話
監(jiān)督電話:0471-6385021
咨詢電話:0471-6385085、6385013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軍民融合辦
2023年10月18日
原文標題: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軍民融合辦關于2023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1018175228.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