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yè)單位秋季引才公告
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fā)〔2006〕9號)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1〕36號)及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批準,米易縣所屬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引才4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cmiyi.gov.cn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yè)單位秋季引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引才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體條件
(1)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因受特殊因素影響延遲發(fā)證的,以該生就讀學校官方發(fā)布的領取畢業(yè)證時間為準);2024年應屆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等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證書。
(2)本科要求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92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要求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詳見《崗位表》。
(3)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一致。報考者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yè)名稱,須與《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yè)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況之一的,經審核通過后可報考:
①報考者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yè)更名導致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專業(yè)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yè)的(由報考者自行提供證明材料);
②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但與招聘專業(yè)學習內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報考者須提供國內相關高?;蚴屑壱陨辖逃姓鞴懿块T開具的一致性證明);
③報考者因所在院校開設專業(yè)名稱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名稱不一致,但經所在院校書面證明確屬同一專業(yè)的。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3.其他要求
報考者應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7日)。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方式進行。
四、引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免收報名費。
2.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主要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請報考者登陸智聯招聘報名信息系統(https://pzh.zhaopin.com/),選擇相關崗位,填寫并提交《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yè)單位秋季引才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及崗位要求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等相關資料電子版(原件掃描)進行報名。報考者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非試用期內或服務期已滿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書面同意報考材料。
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17日8時至10月28日18時。
(二)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
1.報考者網絡報名后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并告知考生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者,不能再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未通過者,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三)考核
采取面試(面談)方式進行??己藭r間、地點另行通知??己酥饕獪y試報考者的知識結構、專業(yè)素養(yǎng)、溝通協調能力等方面的情況??己私Y束后,由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政府部門網站上公示相應崗位考核人員成績及排名,公示時間3天。
(四)體檢人員確定
報考者考核成績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進入體檢人員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額。招聘崗位形成競爭的,體檢人員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績相同的,由考核組統籌組織加試,擇優(yōu)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招聘崗位未形成競爭的,進入體檢人員的考核成績不低于80分。報考者自愿放棄報考的崗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進行遞補。
(五)體檢
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用人單位或體檢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由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遞補人員。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疾靸热葜饕ㄕ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生活作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fā)現不符合要求,表現、評價較差,心理偏激以及嚴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察中取消聘用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組織(人社)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遞補人員。
(七)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合格者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審批后面向社會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問題反映經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有問題反映,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視結果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
1.經考核、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勞動人事關系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先簽訂意向協議,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后,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等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無故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米易縣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從本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須在米易縣工作滿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調)動到縣外其他單位。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秋季引才工作接受米易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違規(guī)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六、特別提示
請報考者確保通訊信息準確、通訊暢通,通訊信息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組織(人社)部門。因報考者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接收相關信息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米易縣紀委監(jiān)委:0812-8179744
咨詢電話:
中共米易縣委組織部:0812-8172576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8113071
中共米易縣委組織部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原標題: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縣事業(yè)單位秋季引才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5&type=Recruitment&Guid=NEWSF1DA19C9D174BC02B6A9FA536F2EEF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