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2023年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7.具體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曾經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8.近三年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9.現役軍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以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中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共設置9個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名稱,研究生專業(yè)參照《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8年更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yè)庫,本科專業(yè)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3年版)》。所學學科專業(yè)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yè)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確認報名資格。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應在2023年10月7日前取得。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7日9:00—10月11日16:00。
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http://url.jiuyejie.cn/qd/shuiwu.php)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因提交報名申請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網上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應聘人員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或者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10月7日11:00—10月13日16:00。
資格初審工作由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負責。應聘人員可于提交報名材料次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2023年10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補充報名信息,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23年10月11日16:00以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更改、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有效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根據實際情況核減直至取消招聘崗位。招聘崗位核減和取消情況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網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改報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需于2023年10月17日16:00前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完成報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完成報名確認后,可于2023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9:3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及《青島市稅務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應聘人員筆試準考證須保存到公示擬聘用人員階段。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23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
本次招聘筆試為閉卷考試,只考一科,采取百分制計分,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計算機專業(yè)知識、稅收知識等。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設定合格分數線。
(四)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結束后,每個崗位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首批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公告及首批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網站公布。面試公告發(fā)布后,面試人選需按照面試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面試前將組織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4.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公告在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網站公布。
5.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當天在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網站公布。
6.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對于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低于1:3的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考察和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每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在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網站公布。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等額組織考察體檢。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身份核實、信用查詢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人事檔案等進行核查。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
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承擔。體檢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從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有影響聘用問題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關注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網站(“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模塊)發(fā)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0532-83931102
工作郵箱:qdswsyzp@163.com
請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撥打以上電話。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負責解釋。
原文標題: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原文鏈接:https://hrss.qingdao.gov.cn/ztzl_47/sydwzp_47/zpjz_47/202309/t20230926_74891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