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區(qū)別?高頓小編為您具體解答。
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區(qū)別
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責任。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是被審計單位會計責任,而這一責任不應由注冊會計師承擔,也不應轉嫁給注冊會計師。一個單位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舞弊或違法行為,單位負責人首先要承擔會計責任。
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之間也具有相同之處。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目標是一致的,都要向有關利益方面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會計信息,維護利益各方合法權益。同時,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反映和監(jiān)督了同一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具有一致的客觀基礎。
責任的種類和承擔責任標準的界定:
兩辦《規(guī)定》對存在問題所承擔責任的種類和承擔責任標準的界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承擔責任的種類和標準作出了具體的界定。審計機關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劃分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三種。其三種責任的界定的標準為:
(一)直接責任,是指領導干部對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的下列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1、直接違反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單位內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2、授意、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下屬人員違反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單位內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3、未經民主決策、相關會議討論而直接決定、批準、組織實施重大經濟事項,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浪費、國有資產(資金、資源)流失等嚴重后果的行為;4、主持相關會議討論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數(shù)人不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決定、批準、組織實施重大經濟事項,由于決策不當或者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浪費、國有資產(資金、資源)流失等嚴重后果的行為;5、其他應當承擔直接責任的行為。
(二)主管責任,是指領導干部對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的下列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1、除直接責任外,領導干部對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經濟責任的行為;2、主持相關會議討論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數(shù)人同意的情況下決定、批準、組織實施重大經濟事項,由于決策不當或者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浪費、國有資產(資金、資源)流失等嚴重后果的行為。
(三)領導責任:是指除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外,領導干部對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經濟責任的其他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
以上兩辦《規(guī)定》,對應承擔直接責任的規(guī)定了5項行為;對應承擔主管責任的規(guī)定了2項行為;除承擔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之外的行為,規(guī)定為應當承擔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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