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試過后緊接著就要開始準備復試,鞍山師范學院2022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還未發(fā)布。高頓考研為大家整理了鞍山師范學院2021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詳細內容,對于報考的同學有很大的參考意義,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遼寧省教育廳《轉發(fā)教
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1〕7號)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條件
(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符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yè)學位類)》一區(qū)最低控制線要求的考生。
(二)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申請調劑,并通過我校審核的調劑考生。
二、考生調劑
(一)接受調劑的專業(yè)領域
1.我校接受全日制研究生調劑的領域,包括學前教育、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化學)、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生物)、學科教學(體育)、學科教學(音樂)十個領域。其中,學前教育、學
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英語)五個領域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2.我校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英語)三個領域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調劑。調劑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條件。
(二)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詳見《鞍山師范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2.初試成績符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yè)學位類)》一區(qū)最低控制線要求的考生;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三)遴選規(guī)則
1.優(yōu)先遴選本科所學專業(yè)與調劑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調劑條件考生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2.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三、復試內容、方式及流程
(一)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同等學力考生專業(yè)加試(筆試)、專業(yè)面試(包括專業(yè)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外語面試(包括聽力和口語)、體檢等環(huán)節(jié)。
(二)復試方式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三)復試流程
1.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準考證、居民二代身份證電子版1份;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電子在學證明和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電子版1份,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有效期截止為2021年6月30日);
(3)往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電子版1份、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同等學力考生提交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yè)證書電子版1份,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為2021年6月30日);
(5)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在學證明及全部本科課程的成績單(須加蓋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電子版一份,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有效期截止為2021年6月30日);
(6)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電子版;
(7)其他與專業(yè)相關證書電子版1份。
各招生學院負責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的復試考生須簽訂電子誠信承諾書。
2.筆試
同等學力考生首先需要進行專業(yè)加試,加試單科成績均合格(單科60分及以上)后,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3.面試
包括專業(yè)面試、外語面試。
4.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
情況,對擬錄取的考生提出體檢要求。
四、復試比例
我校教育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為3月21日以后,詳見即將公布的復試工作安排。
六、成績核算與錄取
(一)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3)×50%。
復試滿分300分,其中專業(yè)面試滿分為250分,外語面試滿分為50分。專業(yè)面試包括基礎知識面試100分,綜合能力面試150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二)錄取
根據各招生領域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專業(yè)面試成績不合格(150分以下)者;
3.外語面試成績不合格(30分以下)者;
4.同等學力加試單科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
5.報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不能調取檔案者;
6.經核查初試有違紀行為者;
7.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8.信息造假等其他違紀舞弊者。
七、錄取考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投訴受理
(一)對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投訴和申訴。學校應在接到考生投訴、申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考生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學院
2021年3月17日
文章來源: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院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