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是考試的公共科目,分為經濟學基礎、財政、貨幣與金融、統(tǒng)計、會計和法律六部分,共37章,下面分享第三十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在2022年考試中出現(xiàn)的真題。

  《經濟基礎知識》真題練習

  1.董事執(zhí)行職務時,違反法律造成損失,公司怠于請求賠償,具備資格的股東有權代替訴訟,該權利為()
  A.表決權
  B.知情權
  C.代位訴訟權
  D.管理權
  2.某公司因員工持股計劃團購了本公司2%的股份,該公司應在()之內將股份轉讓或注銷。
  A.90日
  B.1年
  C.6個月
  D.3年
  3.下列不屬于公司特征的是():
  A.公司可具有法人資格可不具有法人資格
  B.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C.股東以特有的股份享受法定權利
  D.創(chuàng)設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4.下列事務中,屬于公司清算組的職權范圍的有()
  A.清理債權、債務
  B.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C.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D.代表公司對外進行清算之外的經營活動
  E.清理公司財產
  5.公司拒絕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情形()
  A.股東自營與公司主營業(yè)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yè)務的
  B.股東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yè)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yè)務的
  C.股東3年內曾通過查閱跨級賬簿,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損害公司利益的
  D.股東持股數(shù)量低于百分之10的,要求查閱
  E.XXX
 ?。?em>以上內容來自11月13日上午經濟基礎第三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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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和考點<<
  1.參考答案:C
  解析:代位訴訟權是指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攻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拒絕或者怠于向其請求賠償時,具備法定資格的股東有權代替公司提起訴訟,請求違法行為人賠償公司的損失的權利。
  考點:第三十六章-股東權利
  2.參考答案:D
  解析: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的,應當在3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考點:第三十六章-股份發(fā)行和股份回購
  3.參考答案:A
  解析: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考點:第三十六章-公司的特征與類型
  4.參考答案:ABCE
  解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①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②通知、公告?zhèn)鶛嗳?;③處理與清算有天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④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⑤清理債權、債務;⑥處理公司清偕債務后的剩余財產;⑦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考點:第三十六章—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5.參考答案:ABC
  解析:有證據(jù)證明股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股東有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不正當目的”:
 ?。ㄒ唬┕蓶|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yè)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yè)務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ǘ┕蓶|為了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ㄈ┕蓶|在向公司提出查閱請求之日前的三年內,曾通過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ㄋ模┕蓶|有不正當目的的其他情形。
  考點:第三十六章-股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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