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資源部和地方財政管控部門所下發(fā)的相關政策,公務員考試即將迎來大規(guī)模的調整,部分學生不能考國家公務員。
國考公務員考試5類人不能考
第1類應聘者:被開除過黨籍的學生
學生在學校期間由于個人的優(yōu)異學習成績和在校的學習表現(xiàn),被輔導員推薦成為國家正式黨員學生在學校出現(xiàn)違法犯罪記錄或者無視國家黨委因此被開除過黨籍團籍按照國家教育部門和就業(yè)部門指導老師的整改意見,這類學生在政治審核無法通過,無論筆試面試成績多優(yōu)秀也會面臨著淘汰的風險,因此學生正式成為國家正式黨員,要牢記我國的政治文化,牢記黨的政治法規(guī)。
第2類應聘者:已經成為國家公務員被辭退的
國家公務員屬于國家的政治編制和行政編制,按照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務員進行相應的改革調整公務員在職期間迎來“禁酒令”在職員工違反禁酒令實施的改革內容私自飲酒,在上班期間飲酒按照上級領導頒布的相關改革政策,這類在職員工則面臨著被辭退的風險,按照國家政府頒布的最新改革規(guī)定,被國家公務員所辭退的在職員工則無法通過公務員考試成為國家公務員則面臨著淘汰的風險。
第3類應聘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在公考當中有舞弊行為的
公務員屬于國家的公職編制和行政編制,公務員考核十分嚴格,部分學生在考試當中有舞弊行為,則會面臨著被淘汰的風險學生在5年之內不得參加國考公務員和省考公務員。
按照學生頒布的相關改革政策,曾經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考生直系三代親屬,有違反犯罪行為,擾亂行為,酒駕行為涉黑行為的學生,則面臨著淘汰的風險不得報考國家公務員都會被依法記錄人事誠信檔案也不得報考國家其他工作崗位。
第4類應聘者: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國家公務員招聘的改革政策主要傾向于應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主要是指學生畢業(yè)三年之內未參加社保都屬于應屆畢業(yè)生,學生需要獲得本科以上的教育證書和學位證書,才有參加國考公務員和省考公務員的資格。
第5類應聘者:在職公務員或參公管理的工作者
按照人力資源部和地方財政管控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頒布的相關改革規(guī)定,在職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國家公務員崗位,以免影響公安部門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性也避免影響公務員團隊的均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