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網(wǎng)同步發(fā)布:天津市2024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招錄2588人,詳情請閱讀下文!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天津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4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和條件
本次公開招考職位為天津市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間出生),2024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3年1月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8)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招錄機關的招考職位、招考人數(shù)、資格條件、考試類別、咨詢電話等可通過天津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公共服務平臺“天津市2024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專題”(網(wǎng)址:http://rsks.hrss.tj.gov.cn,以下簡稱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查詢。
(二)網(wǎng)上報名
報名時間:1月23日8:30至1月29日18:00。
資格審查時間:1月23日8:30至1月30日18: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完整、真實、準確。如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并于報名提交48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報考人員提交報考申請后,應及時通過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查看審查結果。報考申請未經(jīng)審查或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可改報其他職位;報考申請未通過的,報考人員應根據(jù)招錄機關審查意見,及時補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或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或改報。報考人員應盡早報名,避免最后集中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繳費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1月23日8:30至1月31日18:00繳納筆試費用。如報考人員放棄報考,可于1月30日8:30至1月31日18:00辦理退費手續(xù)。辦理退費手續(xù)或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和持證殘疾人員,可減免考務費用,無需網(wǎng)上繳費。退費和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按照《天津市2024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報考政策指南》(以下簡稱《政策指南》)有關條款辦理。
下載和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為3月11日8:30至3月17日9:30。未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
三、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均為100分;專業(yè)科目滿分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試卷分為綜合市區(qū)、綜合街鎮(zhèn)、行政執(zhí)法3類,其中,綜合市區(qū)適用于市級機關和區(qū)級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含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技術類職位;綜合街鎮(zhèn)適用于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管理類職位;行政執(zhí)法適用于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職位和市審計局審計業(yè)務職位需要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相關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說明)可在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查詢。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40%、30%、30%的比例合成。市審計局審計業(yè)務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各50%的比例合成。
筆試時間:3月16日、17日
3月16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3月16日下午:14:00—16:30申論
3月17日上午:09:00—11:00專業(yè)科目考試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與報名時一致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等參加考試。報考市級機關的,考場一般安排在市內六區(qū)和部分市屬高校;報考區(qū)級以下機關的,考場一般安排在所報考的區(qū)。
筆試結束后,由天津市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按照各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需體能測評職位按照4: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確定為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根據(jù)規(guī)定,專門機構將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進行雷同答卷甄別,對確定為答卷雷同的報考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月上旬,報考人員可登錄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
招錄機關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相關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招錄機關要求,提供與報考資格條件有關的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參加面試(體能測評)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招錄機關從同一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三)調劑
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各職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3:1(需體能測評職位未達到4:1)的,應當進行調劑。
調劑原則和條件: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報考人員作答的是同一類公共科目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涉及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如需調劑,只能在同類職位中進行;已確定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和放棄資格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申請調劑的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和擬調劑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調劑職位及有關要求于4月中旬在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統(tǒng)一公布。擬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并按照招錄機關要求,提供與報考資格條件有關的材料。調劑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在調劑結束后予以公布。
(四)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
招考職位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具體事宜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通過體能測評的人員,按照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面試。
調劑結束后、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前,按照招錄機關要求需進行心理素質測評的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參考。未按要求參加心理素質測評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
面試于4月下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事項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面試不再收取費用,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按照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持與報名時一致的居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等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和結構化小組面試等形式,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調劑結束后(需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職位在測評結束后),各職位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仍未達到3:1的(遵循四舍五入規(guī)則),按現(xiàn)有進入面試人員組織面試,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當天所有使用同一題本面試報考人員成績(低于60分的成績不計算在內)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及時公布總成績。報考人員可登錄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查詢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是否進入體檢。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進入體檢人員按照各職位錄用計劃數(sh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若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造成進入體檢人數(shù)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shù)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同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天津市公務員局會同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或體檢中心組織體檢,時間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除特殊情況外,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結束后,由招錄機關及時告知體檢結果。
考察人選按照計劃考察人數(sh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市級機關內設機構職位可按照計劃考察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不高于2:1的比例進行差額考察,其他職位進行等額考察。若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造成考察人選超出計劃考察人數(shù)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考察人選;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同確定為考察人選??疾旃ぷ魍怀稣螛藴?,采取個別談話、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進行,根據(jù)需要也可進行民主測評、家訪、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是否具有應當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j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等原因產(chǎn)生的職位空缺,招錄機關可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擬錄用人員在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整體錄用工作結束后,天津市公務員局將結合工作實際,對招考期間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或新的用人需求組織補充錄用。
六、暖心服務
在堅持嚴格嚴肅、規(guī)范有序招考的基礎上,天津市公務員局將會同各招錄機關和有關部門,在筆面試等重要節(jié)點,加強交通、商務、文旅、衛(wèi)生、市場等方面的服務管理,為報考人員提供更多便利暖心服務。屆時,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
七、報考咨詢
請各位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天津市2024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政策指南》等,未盡事宜以天津市公務員局最終解釋為準。對招考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等資格條件以及報名備注內容的咨詢,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可在職位表中查詢。如有其他疑問,可根據(jù)問題類型撥打以下咨詢電話:
考務咨詢電話:022-12333、022-23394926
網(wǎng)站技術咨詢電話:022-23314295
監(jiān)督、政策咨詢電話:022-83605105
咨詢時間:1月23日至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別提示:
1.為幫助報考人員準確、便捷了解報考政策,天津市公務員局對近年咨詢較多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形成了包括報考政策、考務安排、網(wǎng)絡技術、注意事項等內容的《政策指南》,請認真閱讀。
2.本次考試不出版也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相關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說明)為準。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閱卷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天津市公務員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考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對于社會上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wǎng)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天津市公務員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試環(huán)境。
天津市公務員局
2024年1月22日
原標題:天津市2024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
原鏈接:http://gkxd.hrss.tj.gov.cn/ks/index.do?method=detail&id=ff8080818d215477018d2185953b00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