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可在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提交報名申請。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圍選報1個職位,在資格初審前多次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4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3年11月13日16︰00以后,報名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名申請材料和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確認。招錄機關于2023年11月14日16︰00前完成資格初審工作。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后,應于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5日16︰00登錄報名平臺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報考者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辦理網(wǎng)上繳費確認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按指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
4.網(wǎng)上打印報名資料和準考證。繳費確認后,報考者應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打印并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上材料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并于2023年12月5日9︰00至12月10日14︰30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應將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環(huán)節(jié)。
5.錄用計劃核減及職位改報。最終繳費確認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專業(yè)人才緊缺難以形成競爭的特殊職位、殘疾人職位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可適當降低比例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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