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規(guī)定
【所屬章節(jié)】:
本考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第八節(jié)特定企業(yè)(或交易行為)的增值稅政策的內容。
【基礎考點】: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規(guī)定
兩點特殊:
1.對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無論其年應稅銷售額是否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一律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
2.加油站應稅銷售額包括當月成品油應稅銷售額和其他應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其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
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當月全部成品油銷售數量-允許扣除的成品油數量)×油品單價
(1)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加油站自用車輛自用油。
(2)外單位購買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庫存放的代儲油(代儲協議報稅務機關備案)。
(3)加油站本身倒庫油。
(4)加油站檢測用油(回罐油)。
發(fā)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按預收賬款作相關財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