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冊稅務(wù)師考試最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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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制酒廠,近期以蒸餾酒原料為酒基配制成一種新品種飲料酒,請問該飲料酒以何種稅率繳納消費稅?
  【解答】
  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配制酒消費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第二點第(一)項規(guī)定,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配制酒,按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其他酒”10%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1、具有國家相關(guān)部門批準(zhǔn)的國食健字或衛(wèi)食健字文號;2、酒精度低于38度(含)。該《公告》第二點第(三)項規(guī)定,其他配制酒,按消費稅稅目稅率表“白酒”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上述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是指酒基中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的比重超過80%(含)。
  因此,你公司配制的飲料酒對照上述規(guī)定,如符合第二點規(guī)定則按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其他酒”10%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如不符合,則屬其他配制酒,按消費稅稅目稅率表“白酒”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消費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的“白酒”稅率為: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