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種類有哪些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刑事辯護種類有哪些呢?
刑事辯護種類有:
1.自行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自己進行的辯護。自行辯護貫穿于刑事訴訟整個過程。
2.委托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具有法定資格的公民擔任辯護人。
3.指定辯護
(1)可以指定維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機構(gòu)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①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經(jīng)委托辯護人的;②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③人民檢察院抗訴的;④被告人的行為可能不構(gòu)成犯罪的;⑤有必要指派律師提供辯護的其他情形。
(2)應當指定辯護
對下列沒有委托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gòu)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①盲,聾,啄人;②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③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
高級人民法復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gòu)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故意犯罪的案件、適用上規(guī)定。
(3)值班律師制度
法律援助機構(gòu)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場所派駐值班律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律援助機構(gòu)沒有指派律師為其供辯護的、由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詢、程序選擇建議、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對案件處理提出意見等法律幫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quán)約見值班律師、并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約見值律師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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