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的內容和客體有什么區(qū)別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法律關系的內容和客體有什么區(qū)別呢?
法律關系的內容和客體的區(qū)別: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一般認為,稅收法律關系的客體就是稅收利益,包括物和行為兩大類。
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所享受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納稅人的權利義務和征稅機關的權利義務。
稅收法律關系概念與特點:
(一)概念
1.稅收法律關系是稅法所確認和調整的、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稅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
2.包括: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稅收憲法性法律關系;征稅機關與納稅主體之間的稅收征納關系;相關國家機關之間的稅收權限劃分法律關系;國際稅收權益分配法律關系;稅收救濟法律關系等。
(二)特點
1.主體的一方只能是國家。
2.體現(xiàn)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稅收法律關系的成立、變更、消滅不以主體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
3.權利義務關系具有不對等性(在稅收法律關系中,國家享有較多的權利;納稅人承擔較多的義務)。
4.具有財產(chǎn)所有權或支配權單向轉移的性質。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稅務師考試相關知識點的解讀和難度解析可以關注高度教育稅務師考試輔導欄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