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兩種形式分別是什么?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公司合并的兩種形式
公司合并的兩種形式為吸收合并、新設合并。
吸收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新設合并: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及財產(chǎn)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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