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稅法一》
  《稅法一》涉及的稅種不多,主要是以流轉稅為主的幾個稅種。內容考查非常細致,考生需扎實掌握每個稅種的稅收要素以及應納稅額的計算。
  《稅法二》
  側重考查所得稅為主的幾個實體法稅種,和《稅法一》中的實體法稅種共同構成我國的稅收實體法體系。
  《涉稅服務實務》
  難度是較大,注重實務操作,與《稅法一》《稅法二》的聯系較多。建議和《稅法一》《稅法二》一起復習備考,或者在完成《稅法一》《稅法二》考試后報考。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難度不大,涉及的部門法、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眾多,要求記憶的知識較多。
  《財務與會計》
  學習過程中需要有會計和稅法相關知識的基礎,鑒于這一特點考生可以放在其他科目后面考。
  成績管理
  稅務師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xù)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證書;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xù)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稅務師考試合格標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fā)布。2017年稅務師成績查詢工作還未開啟,各科目成績合格標準暫未公布,考生可參考2016年稅務師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標準:2016年稅務師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標準為8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