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選題】鄭某為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未在該公司任職),2012年12月份取得董事費8萬元,向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捐款3萬元。2012年12月份鄭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8200
B.10000
C.11440
D.13000
正確答案:A
試題解析:對納稅人通過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用于公益、救濟性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應繳納個人所得稅=[80000×(1-20%)-30000]×30%-2000=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