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可通過哪些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解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辨權;依法享有申請聽證、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shù)葯嗬?。因此,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對稅務機關作出的決定,可用書面的形式,也可口頭形式向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陳述和申辨。對稅務機關作出的較大數(shù)額的罰款決定,可以依法申請聽證。與稅務機關發(fā)生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對稅務機關行為不當造成的損失,可以請求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