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1.企業(yè)審議
2.清產核資
3.確定受讓方
4.確定轉讓價格
5.轉讓成交
6.支付轉讓價款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悉本考點。本考點屬于客觀題的常設考點。
【主要考點】: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的程序
1.企業(yè)審議
(1)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
(2)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3)職工安置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清產核資
3.確定受讓方
(1)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自報刊發(fā)布信息之日起計算。
(2)在對意向受讓方的登記過程中,產權交易機構不得預設受讓方登記數(shù)量或者以任何借口拒絕、排斥意向受讓方進行登記。
4.確定轉讓價格
(1)首次掛牌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如無意向受讓方的,可確定新的掛牌價格并重新公告;如擬確定新的掛牌價格低于資產評估結果90%的,應當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準機構書面同意。
(2)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中涉及職工安置、社會保險等費用,不得在評估作價之前從擬轉讓的國有凈資產中先行扣除,也不得從轉讓價款中抵扣。
【解釋】在產權交易市場高頓開形成的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價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為條件進行打折、優(yōu)惠。
5.轉讓成交
(1)經公開征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協(xié)議轉讓。
(2)兩個以上受讓方:拍賣或者招標方式。
6.支付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并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