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銷售額的確定

知識點:特殊銷售方式下銷售額的確定
1.折扣折讓方式銷售:
 
三種折扣折讓
稅務(wù)處理
說明
折扣銷售(商業(yè)折扣)折扣額可以從銷售額中扣減(同一張發(fā)票“金額欄”上注明)①目的:促銷
②實物折扣:按視同銷售中“無償贈送”處理,實物款額不能從原銷售額中減除
銷售折扣(現(xiàn)金折扣)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目的:發(fā)生在銷貨之后,屬于一種融資行為
銷售折讓折讓額可以從銷售額中減除目的:保證商業(yè)信譽,對已售產(chǎn)品出現(xiàn)品種、質(zhì)量問題而給予購買方的補償

 
2.以舊換新銷售: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收購價格(金銀首飾除外)。
3.還本銷售:銷售額就是貨物銷售價格,不得扣減還本支出。
4.以物易物銷售:雙方均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fā)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核算購貨額并計算進項稅額。
5.包裝物押金處理:
(1)銷售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如果單獨記賬核算,時間在1年以內(nèi),又未過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
(2)因逾期(1年為限)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yīng)并入銷售額征稅。
征稅時注意兩點:一是逾期包裝物押金為含稅收入,需換算成不含稅價再并入銷售額;二是征稅稅率為所包裝貨物適用稅率。
(3)酒類產(chǎn)品:
啤酒、黃酒:按是否逾期處理;
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收取的押金,無論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銷售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