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冊會計師《財管》:利潤分配的順序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可供分配的利潤=本年凈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
如果為負數(shù),不能進行后續(xù)分配;
如果為正數(shù),進行后續(xù)分配
(2)計提法定公積金
①按照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后的本年凈利潤計提
年初存在累計虧損:法定公積金=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后的本年凈利潤×10%
年初不存在累計虧損:法定公積金=本年凈利潤×10%
②當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繼續(xù)提取
(3)計提任意公積金
由股東會決定
(4)向股東支付股利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從本年凈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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