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管理人職責
  (1)接管債務人的財產(chǎn)、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調(diào)查債務人財產(chǎn)狀況,制作財產(chǎn)狀況報告;
 ?。?)決定債務人的內(nèi)部管理事務;
 ?。?)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在*9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xù)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yè);
 ?。?)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chǎn);
 ?。?)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人民法院認為管理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管理人依法履行職務,向人民法院報告工作,并接受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的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