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資產(chǎn)的區(qū)別(2)
  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長期股權投資的區(qū)別
  投資的目的與特征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是指企業(yè)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投資。主要目的是為賺取差價,具有投機性。
 ?。?)持有至到期投資: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yè)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主要特征是有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獲取各期的利息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指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其持有期限長于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但不準備持有至到期,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包括股票,債券等,但不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長期股權投資:
  包括:對子公司投資,對合營企業(yè)投資,對聯(lián)營企業(yè)投資,及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若是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應該根據(jù)其持有意圖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